根據省、南平市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,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及群眾正常生產生活需求,經邵武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,決定自2020年2月20日0時起分批次有序恢復我市轄區商業門店運營。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一、對于前期允許經營的肉、菜、蛋、米、面、油、水果、藥、疫情防控用品等生活必需品經營場所(如超市、農貿市場、便利店、加油站、藥店等),繼續保持經營,但要持續嚴格做好日常防控措施。二、鼓勵不易造成人員聚集的經營場所(如涉農物資、服裝鞋帽、糧油副食、母嬰用品、日用百貨、建材、家電、干洗、廣告、燃氣、理發、維修等商業綜合類,及快遞物流、食品加工小作坊、通信服務類等經營單位)在嚴格落實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復經營,方便市民群眾生產生活。餐飲經營單位按市場監管部門的相關要求執行。三、游覽景區景點、影劇院、游樂場、KTV、歌舞廳、酒吧、咖啡館、茶館、網吧、電子游戲室、臺球室、棋牌室及其他娛樂休閑場所,游泳館、健美健身房、美容、洗浴、保健(減肥、按摩、足療、汗蒸)、培訓等易造成人員聚集的經營場所暫緩經營,具體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通知為準。 其他特定行業相關部門有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四、各經營單位必須做到全員健康管理,落實重點人員管控;配備足夠防疫物資,門店定期全面消毒;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口罩,從業過程規范,采取分餐配送、分散就餐、錯時就餐等方式就餐。對進入經營場所人員(包括內部從業人員)進行體溫測量、佩戴口罩及其他情況排查,一旦發現身體狀況異常,要按相關規定采取措施,并及時上報屬地村(居);嚴禁經營場所人員扎堆聚集。五、所有經營者必須嚴格遵守《價格法》《關于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的規定》,實行明碼標價,禁止變相提高或壓低價格等不正當價格行為。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加強行業監管,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市場經營主體,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法律責任。特此通告。 邵武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19日 |